試劑耗材捆綁設備銷售,工商局加倍處罰!
2019年1月16日,鄒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發布了一份有關械企的行政處罰決定書。
據行政處罰決定書顯示:
濟南朗俊醫療設備有限公司與鄒平市(縣)中心醫院于2016年4月8日簽訂《試劑購買協議》一份、于2016年9月13日簽訂《健康查體試劑購買補充協議》一份,兩份協議的內容大致相同,原協議是正常檢查試劑使用協議,補充協議是健康查體試劑使用協議,其他內容相同。
協議主要有以下內容:
“1、甲方:濟南朗俊醫療設備有限公司,乙方:鄒平縣中心醫院;
2、購買物件名稱:
(1)購買:試紙條、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統專用試劑盒、質控品。
(2)無償使用:分析儀主機型號:LX-8000R一體化全自動尿液有形成分分析系統及分析儀操作軟件:龍鑫一體化全自動尿液尿有形成分分析系統控制及管理軟件。
3、合同期限三年,期滿后設備所有權歸醫院所有?!?/span>
2018年7月4日,當事人與鄒平市(縣)中心醫院簽訂《協議書》,當事人將原合作設備作價8萬元賣給鄒平市(縣)中心醫院,同時不再將試劑及耗材與設備捆綁銷售。
2018年11月6日,鄒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向濟南朗俊醫療設備有限公司郵寄送達了鄒工商聽告字〔2018〕0122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濟南朗俊醫療設備有限公司拒收。2018年11月16日,鄒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在《山東法制報》第3版公告送達了鄒工商聽告字〔2018〕0122號《行政處罰聽證告知書》,濟南朗俊醫療設備有限公司未在規定期限內提出陳述、申辯以及聽證要求。
鄒平市工商行政管理局認為:當事人與醫院簽訂協議,通過免費提供價值18萬元醫療設備供醫院使用方式捆綁試劑耗材銷售,雙方約定在合作期滿后醫療設備所有權歸醫院所有。當事人為達到銷售試劑耗材的目的,向醫院免費提供醫療設備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規定。
處罰決定:
康俊醫療在通過免費提供價值18萬元醫療設備供醫院使用方式捆綁試劑耗材銷售,雙方約定在合作期滿后醫療設備所有權歸醫院所有。為達到銷售試劑耗材的目的,向醫院免費提供醫療設備排擠其他競爭對手的行為,違反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反不正當競爭法》行政處罰決定:1、沒收違法所得67324.50元; 2、罰款70000元,共計137324.50元上繳國庫。
這是發生在2天前的事情,一件小小的生意,買尿試紙,免費用尿液分析儀就被加倍處罰,如果這要是一臺化學發光設備,大家想想會處罰多少,當下的中國市場規范程度越來越高,如果大家不合規經營,只要有人舉報,必定會被有關部門徹查,輕則是加倍罰款,重則就是判刑坐牢,小編提醒行業人做事之前一定要想后果,不要抱有僥幸心理。